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整改办、市辽河办等综合协调机构,市直各部门应加强对基层落实任务过程中的监督指导,按照任务分工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制定和落实有利于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等政策,开辟项目前期手续审批的绿色通道,加快推进项目落地。深入落实河湖长制。推动河湖长按照《吉林省河湖长制条例》对其责任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履职尽责。市级河长要加强调度和部署。按照规定的巡查周期和巡查事项,对其责任河湖进行巡查,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督促和监管。落实河湖警长制,加强河湖治安管理和行政执法保障,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清河行动,每年冬春季、汛期前,集中开展清河行动。各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年度目标、工作计划、完成时限,逐项任务制定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每月1号上报落实情况。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以地方财政为主,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加大对重污染流域水污染治理支持力度。要加大对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项目的投入,通过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要尽快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到位,原则上应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要提升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缴率。加强生态环境项目策划包装。要积极开展全流域水治理项目的谋划、包装、立项及申报工作,抢抓政策窗口期,力争纳入国、省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争取专项治理资金支持。各相关部门要主动谋划项目,分类进入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
解读文件:http://www.gongzhuling.gov.cn/zw/jcxxgk/zfwj/202108/t20210811_81774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