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强全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
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现就《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相关内容做如下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公主岭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经分析来看,各类居民住宅、小(微)经营场所、农村自建房等单位和场所的火灾起数却逐年呈上升趋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主要目的为了破解基层消防力量薄弱环节和强化基层火灾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体系,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遏制基层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起草过程
《指导意见》形成初稿后向市全市30个乡镇(街道),5个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征求了意见,并达成一致,通过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并已通过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公主岭市政府党组会。
三、相关内容
指导意见共提出两个方面内容:
一是夯实基层消防组织机构和责任落实。《指导意见》提出在乡镇(街道)层级建立消防工作站,由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兼任消防工作站站长,带领事业编制人员和消防文员从事基层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同时,《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三级责任的落实,一是强化政府领导责任的落实,二是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三是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基层突出风险治理和火灾防控工作。结合我市在基层消防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提出了要重点开展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二是要开展自建房屋专项治理。三是加强基层消防设施建设。四是强化基层消防队伍建设。五是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通过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全面夯实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构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